免簽停留60天 · 觀光/商務最後更新於 2026-07-19
免簽入境無需向我們提交資料;以下為建議自行備妥、供入境查驗的文件。
觀光、商務參展、考察及交流免簽,每次可停留最長 60 天。停留逾 60 天須另申辦泰國電子簽證(eVisa)。
要。泰國自 2025/05 起實施電子入境卡(TDAC),所有旅客須於抵泰前 72 小時內線上填報,官方免費,請勿輕信收費代辦詐騙。
財力證明:每人至少 20,000 泰銖、每家庭至少 40,000 泰銖(或等值外幣),信用卡不認可,入境時可能抽查。
護照效期須 6 個月以上。
攜帶外幣逾 2 萬美元須申報;出境泰銖現金上限 50,000 泰銖。
不可。免簽最長 60 天,停留更久須另申辦泰國電子簽證(eVisa)。
現行為 60 天(自 2024/07 起)。泰國內閣 2026/05 已通過縮為 30 天,但須待王室公報刊登後滿 15 日生效,截至 2026/07 尚未生效。出發前請以泰方最新公告為準。
有。陸路或海路免簽入境每曆年最多 2 次(台灣不在豁免之列);空路入境則無次數限制。
以上依官方資料整理,實際簽證規定以各該國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