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護照 · 搭機赴加或經加拿大機場轉機最後更新於 2026-10-23
點擊下方選項組合您的簽證
下單後,專員會透過電郵或您提供的聯絡方式與您聯繫收件。
官方eTA申請費CAD7不予退還。服務費退款以購買前確認的服務條款為準。
適用於持香港特區護照、符合加拿大免簽旅客條件並搭飛機赴加或經加拿大機場轉機的人士。一般陸路或海路入境不需要eTA,特殊情形依官方規則核對。香港居民身分不等於持香港特區護照。
加拿大公民及雙重公民、加拿大永久居民不應申請本項訪客eTA。美國公民及符合要求的美國永久居民等另有豁免,須先核對實際國籍、護照及身分。
eTA通常最長五年或至護照到期,以較早者為準。可多次旅行,每次通常最多六個月,最終停留由邊境決定。換護照須重新申請,eTA不保證入境。
提供旅行護照、聯絡電郵及官方所需的個人、背景與就業等回答,由本人核對真實性。照片、銀行流水及機票不作為所有申請人的固定必交文件。授權與護照電子連結,交付為確認電郵及狀態核對,並非貼紙簽證。
官方申請費CAD7,官方規費港幣折算與服務費依本頁所選方案列示。多數申請可於數分鐘內獲批,部分需數天或補件,不承諾固定批准時間。辦理前由專員協助核對資料,並由您確認申請內容及授權。
一般不需要,eTA主要適用於搭機赴加或經加拿大機場轉機,仍須符合其他入境要求。
不是,補件指示的通知時間不等於批准期限,須以實際官方結果為準。
不可以,eTA與申請時的護照連結,換護照須重新申請。
以上依官方資料整理,實際簽證規定以各該國最新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