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A · 停留 30 天 · 雙次入境最後更新於 2026-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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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入境事務處 2026 年 4 月公告指,香港特區護照持有人行前線上申請 ETA 後,可於班達拉奈克國際機場取得最長 30 天的入境簽證。
一般觀光 ETA 供短期旅遊使用,可在首次入境起 30 天內入境兩次;第二次僅可使用原 30 天的剩餘期間,不重新獲得 30 天。本站規格分類統一為「多次」,實際限雙次。
官方 FAQ 列 ETA 一般有效六個月;停留期限與 ETA 使用效期不同。須備妥至少六個月有效護照、回程/續程及足夠旅費,最終依核發文件及入境審查決定。
2026 年 5 月 25 日起的免費觀光 ETA 名單包含 China;公開頁面未清楚說明香港特區護照是否適用。另一官方豁免表亦列 Hong Kong,但與香港入境處及 ETA 首頁的行前申請指引存在差異。
因此不以「名單沒有單列香港」判定香港必須支付 US$50,也不直接承諾免費或無須 ETA。香港專屬資格及最終官費須在正式受理前依官方系統或主管機關確認。
官方非豁免觀光線上費率為 US$50,12 歲以下兒童的 30 天觀光 ETA 列免費。現有 HKD 官費配置為待核報價,服務費另列,確認實際適用費率後再提交。
官方允許第三方代填;申請資料及授權須由本人確認。現有 1–3 工作日為本產品參考辦理安排,個案可能需進一步處理,不保證固定出簽時間。
本次未取得香港專屬實際結算的充分依據。免費國籍名單及豁免表的適用範圍須確認,不能直接判定必須付費或免費。
不是。本觀光方案實際限雙次,且兩次須在首次入境起的同一個 30 天停留期間內;本站將大於一次統一分類為多次。
香港入境處最新香港專屬公告指須行前線上申請 ETA;其他官方頁面存在不同表述,請先核對實際適用安排。